来源:互联网时间:2017-12-08
各有关单位:
为使《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经研究,成立《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修订草案)》起草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草小组成员名单
顾问:唐林(省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
袁家榆(省委农工委书记,省农委党组书记、主任)
沈芹(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
王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组长:肖祖才(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
副组长:杨兴友(省委农工委专职副书记,省农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成员:李明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
肖志明(省人大农委办公室主任)
胡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副处长)
时维超(省人大农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占霞(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处长)
张虎(省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主任科员)
王泽邦(省农委法规处处长)
张元鑫(省农委畜牧兽医局局长)
隆华(省农委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罗平(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处长)
杨启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吴黎辉(省动物卫生监督所调研员)
袁江(省农委法规处主任科员)
雷娟(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欧仁(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姚敏(省农委屠宰行业管理处工作人员)
二、起草小组工作职责
(一)调研考察。针对前期准备立项材料和立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等在省内外开展调研工作,为《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提供参考。
(二)组织征求意见。在调研基础上,形成较为完善的《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修订草案)》文本及释义,并组织向省相关主管部门,各市(州)、贵安新区、县(市、区)政府等征求意见。
(三)修订草案文本。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文本进行深入修改,形成《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和起草说明。
具体工作步骤及安排见《贵州省牲畜屠宰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及起草工作方案》。
联系人:雷娟(电话:0851-85284009、13985315644)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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