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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征收最新消息:3到5年补偿提高一次,征地信息必须全公开!

来源:互联网时间:2017-11-20

11月13日,国家又给农民朋友吃了“定心丸”!提出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对于农民的征地补偿普遍做到3至5年调整提高1次征地补偿标准。不仅如此,国家将出台一系列措施保障农地征收时农民的利益问题。比如:

 

?确保农民知情权

?听取农民意见

?规范征地程序

?缩小征地范围

?完善保障机制

 

为了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这几点可以说给了农民朋友最强有力的保障。下面就来给大家逐一解答。

建信息平台,该公开的必须全公开

 

现行法规定的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的程序,是在征地批后实施,实践中存在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不够的问题。新46条把原来的批后公报改为批前公报,强化在整个征地过程中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和监督权,限制地方政府滥用征地权。


>>>>案例

2017年9月,一纸施工通知似乎让鄠邑区草堂镇南城寨村村民孙小民家交上了好运,附近的西工大校区进行供暖管道施工,需要从村民的田里经过,而占用责任田自然要进行一定补偿,按他们说的标准,小孙家的白地每亩补偿1000元,但旁边的葡萄园每亩补偿金额是三万五左右,由于这个较大差距,让孙家难以接受,故而补偿谈判一直在进行着。可是,田里栽种的树苗在夜间被不明人员毁坏,而村民找到各方寻求真相,但没有人承认毁树行为。虽然报了警,可是当地还在调查中。

>>>>

办法

为了防止拆迁时出现此类的情况,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就显得至关重要,更好的减少征地引发的矛盾,于是,我国将建设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征地信息。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多听取农民的意见,让土地价值最大化

 

>>>>问题

就像小孙遇到的这种情况,旁边的葡萄园每亩补贴三万五,可是自己家的责任田却只有1000元的补偿。换做谁都要讨个明白。

 

>>>>办法

其实在2017年农村《土地管理法》修订中,对于农村的征地补偿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土地征收方面需要听取征地农民的意见,同时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利益,让土地征收变得更加人性化,随着土地入市等政策的开展,农村的土地价值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所以在土地征收时,也需要综合考虑到土地价值、位置、供求关系等等给予综合性定价,让农民的土地价值最大化。

政府要严格执行规范,不懂的就要去咨询

 

>>>>案例

像上面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你可能就经历过或者正在经历着,显然都是一些不合规矩的情况。就拿定远县蒋集镇蒋集村村民熊先生来说,家中7亩多田地被征收,但每亩地的补偿款少了两千多元;另外,还有1.9亩地的补偿款没有拿到。这是怎么回事?为弄清楚原由,他就到镇上去咨询。

 

原来,那1.9亩地,之前是一个五保户耕种的,后来该户进城,就把土地给熊先生耕种了。现在,两户都要这笔补偿款,起了纠纷,镇、村干部多次协调都没解决,目前这笔补偿款放在村集体账户上,等两家达成意见一致时才能发放。对于每亩地少了两千多元的补偿款问题,相关工作人员称,根据相关政策,征收土地发放的补偿款,要统筹缴纳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失地农民到一定年龄后,可以领取保险金,是国家对失地农民的一种权益保障。

>>>>办法

所以,乡镇政府还是会按照征地规范解决,加大监管力度,个人遇到不明白的问题也一定要先咨询,不要盲目的认定就是有问题,既然制定了规范,就要按规范来。

缩小征地范围,界定公共利益是核心

 

现行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但并没有对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

 

>>>>问题

公共利益缺乏界定、征地边界不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受限,是导致征地范围过大的主要原因。

 

>>>>办法

新44条结合国外和台湾地区的成熟经验,以及33个县改革试点的经验,对公共利益给予了明确界定,一一列举,从而缩小了土地征收范围。

 

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将留地留物业安置上升为法律。

 

>>>>问题

现行法中征地补偿主要是按照年产值倍数法实行货币补偿,但从目前经济发展的阶段来看,难以满足现阶段被征地农民合理的规范多元保障的诉求。也就是说,单纯的给钱在某些方面上已经很难满足诉求。那么,《土地法(修正案)》的几条新提议,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办法

新48条要求,用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年产值倍数法。另外,在征地补偿的费用中增加了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的费用:

 

新49条提出,不再将农民居住的地方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而是作为专门的财产权明确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新51条明确,被征收土地的农村居民应当纳入相应的养老社会保障体系,并将留地留物业安置上升为法律。

 

也就是说,之前的算法和公式可能会被取代,新的保障机制将更加完善,也能保证农民朋友在征地过程中获得应有的补偿。

 

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就该这么办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农民朋友靠土地维持生活,他把一生都交给了他脚下的土地。国家不断颁布好政策惠农助农,也希望真正去执行的人能少一些“套路”,多一些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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